澳門實德有限公司 - 2007年報

CONTENTS Our Vision 01 Biographical Details of Directors 31 我們的遠見 and Senior Management Corporate Information 02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簡介 公司資料 Report of Auditors 33 Financial Highlights 03 核數師報告 財務概. Consolidated Income Statement 34 Corporate Profile 04 綜合收益表 公司簡介 Consolidated Balance Sheet 35 Group Structure 05 綜合資產負債表 集團架構 Balance Sheet 36 Chairman s Statement 06 資產負債表 主席報告 Consolidated Statement of 37 Business Highlights業務概. 09 Changes in Equity綜合權益變動表 Management Discussion and Analysis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Consolidated Cash Flow Statement綜合現金流量表 38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企業管治報告 23 Notes to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財務報表附註 40 Report of Directors董事會報告 27 Five year Financial Summary五年財務概要 80 青洲山 Ilha Verde Hill LocAtIon MAP of 筷子基Bairro“faichiKei” Ponte 16 十六浦位置圖 水塘 內港 Reservoir Inner Harbor 巴素打爾古街 Rua Visconde Paco de Arcos Ponte 16東望洋山 直昇機停機坪 Macau-HKHelicopterPlatformGuiaHill 十六浦 外港客運碼頭 Macau ferry terminal 外港 outer Harbour 河邊新街 Rua do Almirante Sergio 公司資料 董事執行董事 楊海成先生(主席)李兆祥先生(副主席)馬浩文先生 非執行董事 蔡健培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陸家兒先生嚴繼鵬先生楊慕嫦女士 公司秘書 趙藍英女士 合資格會計師 陸世煒先生 法定代表 李兆祥先生趙藍英女士 審核委員會 嚴繼鵬先生(主席)蔡健培先生陸家兒先生楊慕嫦女士 薪酬委員會 楊海成先生(主席)蔡健培先生陸家兒先生嚴繼鵬先生楊慕嫦女士 執行委員會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楊海成先生(主席) 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 李兆祥先生 (前稱登捷時有限公司) 馬浩文先生 香港 灣仔 核數師 皇后大道東 28號 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金鐘匯中心 26樓 香港法律顧問 姚黎李律師行 註冊辦事處 Clarendon House 百慕達法律顧問 2 Church Street Conyers Dill & Pearman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往來銀行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 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灣仔 大眾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港灣道 23號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鷹君中心 香港上海.豐銀行有限公司 16樓1601-2及8-10室 百慕達股份過戶登記總處 股份上市資料 Butterfield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Rosebank Centre 股份代號: 0487 11 Bermudiana Road Pembroke, HM 08 網頁 Bermuda www.macausuccess.com 財務概覽公司簡介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澳門實德」或「本公司」)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為「0487」。本公司透過其附屬公司經營郵輪及旅遊代理業務。即將開幕之十六浦項目將有助本公司開展業務新一頁,轉型至澳門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行業翹楚。 十六浦 十六浦為一家世界級綜合娛樂場度假村,設有一間五星級豪華酒店─澳門十六浦索菲特大酒店、一所娛樂場(有待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一所購物商場以及多項餐飲設施。在此發展項目中,澳門實德已夥拍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並引入一家於日本彈珠業居領導地位之公司 Maruhan Corporation (「Maruhan」)為本公司之策略夥伴。本集團擁有負責發展十六浦之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浦物業發展」)約44%實際權益,而 Maruhan則透過其於本公司一家附屬公司持有之權益,擁有十六浦物業發展約 5%實際權益。十六浦即將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隆重開幕。 郵輪 澳門實德擁有一艘豪華郵輪—澳門實德郵輪。這艘豪華郵輪設有 224間客房,總載客量超過 500名乘客,當中亦設有世界級娛樂場及其他精彩的娛樂設施。郵輪每日由香港出發至國際海域。郵輪業務將對旅遊業務及十六浦產生協同效益。 旅遊服務 澳門實德擁有及分別於香港及澳門經營兩家公司-實德之旅有限公司及實德旅遊(澳門)有限公司。透過該等公司,本公司能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一站式旅遊服務。旅遊代理業務為本公司提供獨一無二之平台以服務尊貴客戶,並吸引旅客參加本公司之郵輪旅程及享用十六浦等其他娛樂設施。 澳門實德具備清晰目標及專注策略,將為股東締造更豐厚價值。我們的業務相互產生強大協同效益,將為本公司持續成功奠下穩固基石,並有助本公司於亞太區雄據領導地位。 集團架構 主 席 報 告 致股東: 本集團欣然與閣下分享喜訊。本集團之旗艦項目十六浦為集娛樂場及度假村於一身之世界級綜合項目,將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隆重開幕。本人深信,十六浦於不久將來必成為澳門最宏偉兼最具吸引力之地標之一。 主席報告 致股東: 本人謹代表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澳門實德」或「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 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報。 本集團欣然與閣下分享喜訊。本集團之旗艦項目十六浦為集娛樂場及度假村於一身之世界級綜合項目,將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隆重開幕。本人深信,十六浦於不久將來必成為澳門最宏偉兼最具吸引力之地標之一。 繼十六浦之平頂典禮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舉行後,娛樂場度假村綜合項目之建築工程進展順利。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浦物業發展」)成功獲澳門及香港八大銀行安排為數港幣 1,600,000,000元之銀團貸款融資,反映該等銀行對該項目充滿信心,而本人亦認為該項目具雄厚潛力,且將帶來無數新商機。作出該貸款融資安排後,十六浦隨即推出新標誌,該標誌突顯十六浦所位處澳門內港之歷史價值。 自二零零五年以來,本集團採取博彩與娛樂、郵輪以及旅遊業務三管齊下之策略。於回顧年度,本集團成功實施該策略,自現有業務獲取穩定收入。正當十六浦即將投入營運之際,旅遊業務將擔當更加關鍵之角色,吸引不同地區之旅客到訪該娛樂場度假村綜合項目。 於回顧年度,董事會架構出現變動。執行董事李兆祥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副主席,而馬浩文先生則獲委任為執行董事。本人將繼續與董事會其他成員緊密合作,旨在為股東締造價值及長期回報。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澳門實德成功邀請 Maruhan Corporation(「Maruhan」,一家於日本彈珠業居領導地位之公司)為策略夥伴。 Maruhan現時擁有澳門實德已發行股本約 18.2%權益。此外, Maruhan亦透過其分別於澳門實德及其附屬公司持有之股本權益,擁有十六浦約 13%實際權益。 憑藉 Maruhan在娛樂行業之豐富經驗、嚴明有序之管理模式及伸展至日本之商業網絡,澳門實德將大受裨益。本集團冀望與此新夥伴進行多項有利合作,特別是吸引更多日韓客戶到訪十六浦,繼而擴闊及增加客源。此外,本集團正計劃與 Maruhan合作進軍日本博彩行業,待於可見未來獲授博彩牌照。 二零零七年為澳門豐盛之年。多間娛樂場及酒店相繼開幕,來自博彩業之收入相應飆升,而旅客人數,特別是來自中國內地之旅客人數更大幅增加。種種統計數字令本集團深信,儘管業界競爭日趨激烈,澳門將為本公司提供利潤可觀之營商環境。 主席報告 本年度營運摘要郵輪業務 郵輪業務為回顧年度本集團總營業額之主要來源,為本集團帶來穩定收入。郵輪業務將於開發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業務方面繼續擔當關鍵角色。日後,郵輪業務將為本集團之旅遊業務及十六浦帶來協同效益。 旅遊業務 本集團分別於香港及澳門設有兩家旅遊公司。本集團致力發展旅遊服務為獨一無二之平台,以服務尊貴客戶,同時為本集團之郵輪業務及十六浦帶來客源。 前景 預期澳門經濟於未來數年將蓬勃發展。博彩收入及遊客人次攀升,為本集團提供理想環境,得以實踐其理念,躍身成為澳門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行業翹楚之一。 預期來自十六浦之收入將成為本集團之主要溢利來源,而來自郵輪及旅遊業務之收入將維持穩健。本集團將繼續採取其三管齊下之策:於澳門開發娛樂及旅遊相關業務,以盡量擴大其增長潛力;經營郵輪業務以產生穩定收入;以及擴充旅遊業務,以提高客戶服務質素,並為郵輪及十六浦等其他娛樂設施增闢客源。 本集團相信,十六浦全面投入運作時,將為股東、客戶及僱員增添重大價值。十六浦於博彩及娛樂相關業務具獨特競爭優勢,其中包括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之夥伴關係;於娛樂場及貴賓廳方面具備豐富管理經驗;獲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鼎力支援;加上處於澳門歷史城區之中心位置、鄰近珠海,且具世界級建築設計,以歐洲風情為主題,有別於一眾拉斯維加斯式之娛樂場。 Maruhan之參與將帶來充裕日本及韓國之客源,進一步提升本集團之業務發展。於未來數年,本集團將善用本身之品牌及競爭優勢,務求令集郵輪、旅遊、度假村及娛樂場於一身之綜合業務取得成功。 展望未來,本集團不僅著眼於澳門,亦會於珠海及其他亞太地區發掘商機,以擴大本集團之業務範疇,並為股東帶來更豐碩回報。本人深信本集團在其穩健業務、專注營運模式及富遠見之管理層帶動下,本集團將建基於種種優勢,得以成為區內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行業之翹楚。 致謝 最後,本人謹此對投資者、業務夥伴、客戶及僱員之忠誠支持致謝。本集團能享獲此等成果,全賴閣下對本集團之貢獻及對董事會之信賴。本集團誠盼閣下繼續支持本集團,以建立更豐盛未來。 主席 楊海成 香港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業務概覽 ‧於十六浦之股權由 36.75%增加至 49%。 ‧宣佈旗艦項目十六浦平頂 ‧完成出售 Triumph Up Investments Limited已發行股本約 8.13%,帶來收益約港幣 10,300,000元 ‧認購中國星集團有限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行使兌換可換股債券成股份之權利,以及在公開市場出售有關股份,帶來收益約港幣4,400,000元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之聯營公司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就發展十六浦項目籌組銀團貸款港幣 1,600,000,000元,並由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提供港幣 860,000,000元之企業擔保,作為該貸款之抵押 ‧與一家於日本彈珠業居領導地位之公司 Maruhan Corporation訂立意向書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核心業務穩健上揚,加上十六浦項目潛力雄厚,令本集團未來前景一片明朗。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以下討論應與本年報所載綜合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附註一併閱讀。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而成。 業績 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總營業額約為港幣 103,800,000元,較去年增加約 0.2%(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103,500,000元)。此業績反映郵輪及旅遊業務之收入來源於回顧年度內維持穩定。 於回顧年度,經營溢利及經營利潤率分別減少至約港幣34,100,000元及32.8%(二零零六年:分別約港幣48,900,000元及47.2%),主要由於年內燃油價格及經營成本上漲,對郵輪租賃及管理業務造成不利影響所致。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約為港幣2,3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28,400,000元)。除上述者外,應佔聯營公司虧損亦增加,乃因本集團之旗艦投資項目十六浦即將隆重開幕,其開業前產生之籌備工作及經營前開支導致本集團須承擔應佔虧損。 股息 於回顧年度內並無派發中期股息(二零零六年:每股0.15港仙)。本公司董事(「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派發末期股息(二零零六年:無)。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郵輪業務 於回顧年度內,郵輪業務仍為本集團總營業額之主要來源,多年來帶來穩定現金流量。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郵輪業務 業務回顧郵輪業務 於回顧年度內,郵輪業務仍為本集團總營業額之主要來源,多年來該業務為集團帶來穩定現金流量。本集團之郵輪「澳門實德郵輪」之租賃及管理業務為本集團總營業額帶來92.4%貢獻。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郵輪業務之營業額約為港幣 95,9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95,700,000元)。由於燃油價格及經營成本上漲,致令該業務之分部溢利較去年減少28.9%至約為港幣32,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45,000,000元)。 郵輪業務繼續為本集團提供穩定收入,亦與本集團其他業務產生協同效益,有助實現本集團矢志成為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行業翹楚之目標。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旅遊業務 旅遊業務將發展成獨一無二之平台,以為尊貴客戶提供專業旅遊服務及為本集團之旗艦郵輪「澳門實德郵輪」帶來客源。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旅遊業務 旅遊業務 於回顧年度內,旅遊業務之營業額約為港幣7,9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7,800,000元),微升0.5%,佔本集團總營業額約 7.6%。該業務之分部虧損約為港幣5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500,000元)。 儘管旅遊業務並非本集團總營業額之主要來源,然而,本集團在策略上有意將旅遊業務發展為獨一無二之平台,不單為尊貴客戶提供專業旅遊服務,同時為本集團之旗艦郵輪「澳門實德郵輪」帶來客源。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其他 於回顧年度,本集團曾進行多項交易。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其他 其他 於回顧年度內,本集團曾進行多項交易,詳情如下: 1. 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本集團透過本公司當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世兆有限公司(「世兆」)與Joy Idea Investments Limited(「Joy Idea」)訂立買賣協議,以總代價港幣200,000,000元向Joy Idea收購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浦物業發展」)(該公司負責開發十六浦) 12.25%股權及相關貸款。代價中港幣152,000,000元現金調撥自本公司之內部資源,其餘港幣48,000,000元則以按協定發行價每股港幣0.80元配發及發行60,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支付。該收購已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完成,並已向Joy Idea發行6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十六浦物業發展自該收購後分別由SJM-投資有限公司及世兆擁有51%及49%權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其他(續) 2.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Top Region Assets Limited(作為賣方)與獨立第三方中國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星」,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公司)(作為買方)及本公司(作為擔保人)訂立買賣協議(「該協議」)。根據該協議條款,中國星收購一家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 Triumph Up Investments Limited(「Triumph Up」)之已發行股本約 8.13%權益,代價約港幣 36,100,000元。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各方訂立修訂契據,以(其中包括)延展該協議項下之最後截止日期,最後截止日期因而延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該項交易已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完成,並帶來收益約港幣 10,300,000元。 3. 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Better Talent Limited(「Better Talent」(作為認購人))與中國星(作為發行人)訂立認購協議,認購本金額為港幣 12,500,000元之零息無抵押可換股債券,認購價約為港幣 11,900,000元。該認購已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完成。 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 Better Talent行使其權利,按換股價每股港幣0.32元,將可換股債券兌換為 39,062,500股中國星股份,其後於回顧年度內在公開市場售出該等股份,並帶來收益約港幣 4,400,000元。 4. 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聯同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就多家銀行組成之銀團向十六浦物業發展授出之銀團貸款港幣 1,600,000,000元(「銀團貸款」)提供企業擔保作抵押。 5. 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Golden Sun Profits Limited(「 Golden Sun」)與 Maruhan Corporation (「Maruhan」,一家於日本彈珠業居領導地位之公司)訂立意向書(「該意向書」)。該意向書賦予 Maruhan權利向 Golden Sun收購世兆若干股本權益。世兆擁有十六浦物業發展全部已發行股本 49%權益。 與Maruhan合作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 Golden Sun(作為賣方)、Maruhan(作為買方)與本公司(作為賣方之擔保人)訂立有條件買賣協議,以出售 10.2%世兆全部已發行股本及相關股東貸款,代價約為港幣 208,500,000元(「出售事宜」)。本公司與Maruhan另簽訂認購協議,據此, Maruhan按認購價每股港幣 1.062元認購 220,000,000股由本公司發行之新股份。出售事宜完成後,世兆成為本公司擁有89.8%權益之間接附屬公司,而本集團於十六浦物業發展之實際權益由 49%減至約 44%。此外, Maruhan透過世兆擁有十六浦物業發展約 5%實際權益。 本公司邀請 Maruhan為策略夥伴,反映管理層有意將業務擴展至澳門以外其他亞太地區。本公司與 Maruhan同意於取得日本博彩牌照後合作進軍日本博彩行業,雙方亦同時發掘其他潛在商機。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回顧 資產抵押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向若干銀行抵押定期存款約港幣 8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700,000元),以換取約港幣 800,000元之多項銀行擔保(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700,000元),藉此撥付本集團之營運開支。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世兆就銀團貸款向代表銀團貸款人之銀行抵押其於十六浦物業發展之所有股份(二零零六年:無)。 或然負債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就以下各方面有或然負債: (a) 就本公司所提供以獲取銀團貸款之企業擔保而言,本公司承擔之最高擔保金額為港幣 86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 (b) 本公司一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獲授之貸款額達港幣 25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本公司承擔之最高擔保金額為港幣 25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負債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擁有流動資產淨值約港幣 113,8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478,100,000元)及資產淨值約港幣 1,026,9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966,900,000元)。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計息貸款或租賃承擔(二零零六年:無)。 少數股東提供之貸款已於財政年度內償還(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5,100,000元)。該貸款乃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約為港幣 976,900,000元(二零零六年:約港幣 926,600,000元)。 由於並無債務,於回顧年度及上年度資本負債比率(按計息債務相對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計算)均為零。 員工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共聘用約 360名僱員。薪酬乃參考員工資歷、經驗、職責及表現釐定。除薪金外,員工福利包括醫療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規定之退休福利。本集團亦可向合資格僱員授出購股權作為長期獎勵。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前景 管理層對本集團之前景感到樂觀。本集團集娛樂場及度假村於一身之旗艦綜合發展項目十六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隆重開幕後,將成為本集團主要溢利來源。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前景 前景 管理層對本集團之前景感到樂觀。本集團集娛樂場及度假村於一身之旗艦綜合發展項目十六浦,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隆重開幕後,將成為本集團主要溢利來源。本集團之郵輪及旅遊業務(該等業務多年來帶來穩定現金流量)將為此令人振奮之新項目締造優勢。 管理層對澳門未來經濟增長,特別是旅遊業充滿信心,兩者均為本集團帶來龐大商機。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之資料,二零零七年首十一個月澳門錄得到訪旅客人數約24,400,000人次,較二零零六年同期攀升22.9%。由於過半數為中國內地旅客,中國經濟發展將繼續為澳門經濟帶來裨益。二零零七年首十一個月之博彩收入約澳門幣74,800,000,000元,超出二零零六年全年總額。 1 十六浦 十六浦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平頂,為一個世界級綜合度假村,包括一間五星級豪華酒店─澳門十六浦索菲特大酒店、一所娛樂場(有待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一所購物商場以及多項餐飲設施。該發展項目以獨特歐洲風情為主題,建於十六號碼頭原址上,於二十世紀初,該地為海濱之一部分,現為澳門歷史地標之一。十六浦距離珠海僅兩分鐘船程,方便旅客於短時間往返兩地。娛樂場設有22張貴賓賭桌及10張設於高額投注區之賭桌、120張中場賭桌及320台角子老虎機,而澳門十六浦索菲特大酒店則有423間客房。所有客房當中,394間將為標準客房、10間為套房及19間為豪華套房。配合各式各樣之食肆及其他優質設施,十六浦將為度假村賓客提供一流服務。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前景(續) 於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十六浦物業發展與由澳門及香港八大銀行組成之銀團訂立銀團貸款協議,該銀團向十六浦物業發展授出一筆為數港幣 1,600,000,000元之五年期銀團貸款,以撥付發展十六浦所需資金。於籌組該銀團貸款期間內獲多間銀行熱烈回應。 本集團竭盡所能且努力不懈為發展十六浦項目作出貢獻,現正熱烈期待於二零零八年二月舉行之十六浦隆重揭幕儀式。 總結 基於其核心業務之穩健增長,加上十六浦項目具有龐大潛力,本集團之前景一片明朗。邀得 Maruhan為策略夥伴,反映本公司開拓亞洲市場的雄心壯志。本集團矢志成為亞太區內其中一家首屈一指之博彩、娛樂及旅遊相關公司,管理層現正致力在澳門、中國內地及其他亞太地區尋求商機,務求為集團帶來更多協同效應以及提升股東價值。 企業管治報告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本公司」)致力維持高水平之企業管治標準及程序,以確保資料披露之完整性、透明度及質素,藉以提高股東價值。 企業管治常規 本公司董事(「董事」)認為,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內,本公司已應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內之原則,並已遵守當中所有守則條文。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一套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行為守則」),該守則之條款不遜於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規定之標準。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各董事均已確認彼已遵守載於行為守則及標準守則內所規定之標準。 董事會 董事會(「董事會」)由其主席(「主席」)楊海成先生領導,負責監督業務及事務之管理、批准策略計劃及檢討財務表現。董事會致力作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最佳利益之決定。 董事會現由七名成員組成,其中包括三名執行董事,即楊海成先生(主席)、李兆祥先生(副主席)及馬浩文先生;一名非執行董事,即蔡健培先生(「非執行董事」);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陸家兒先生、嚴繼鵬先生及楊慕嫦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之履歷資料載於第 31及32頁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簡介」一節。 主席及履行行政總裁職務之董事會副主席(「副主席」)之角色已區分,並由個別人士擔任,以達致權力及職權平衡,確保權力及職責不會集中在董事會任何一名成員。主席楊海成先生負責監管董事會運作及制訂本公司整體策略及政策,而副主席李兆祥先生則負責管理本集團之業務及整體營運。主席及副主席之功能及責任有明確區分。 除馬浩文先生為楊海成先生之外甥外,據董事所深知,各董事會成員之間,以及主席及履行行政總裁職務之副主席之間概無任何財務、業務、家屬及╱或其他重大╱相關關係。 董事會成員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嚴繼鵬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彼於審核、稅務以及為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方面積逾 17年經驗。 本公司已接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 3.13條發出之年度獨立確認書,且認為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獨立人士。 非執行董事及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與本公司訂立為期一年之服務合約。非執行董事及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不可由本公司於一年內終止而毋須支付任何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合約。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所有獲委任填補臨時空缺之董事均須於獲委任後下一次舉行之本公司股東大會上經股東選舉委任。此外,於本公司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三分之一董事須輪值告退,致使所有董事均需至少每三年輪值告退一次。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續) 董事會於年內定期並於有需要時舉行會議。所有董事會常規會議均須於會議舉行前至少十四天向全體董事發出通知。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協助主席準備會議議程,並諮詢所有董事以將任何事項納入議程內。議程及隨附之董事會文件會適時並於有關會議指定舉行日期前至少三天送呈全體董事。 於回顧年度內曾舉行四次董事會常規會議及兩次董事會非常規會議。董事於上述董事會會議之出席記錄詳情載列如下: 出席董事會會議次數╱董事舉行董事會會議次數 執行董事楊海成先生(主席) 李兆祥先生(副主席) 馬浩文先生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獲委任) 5/65/62/2 非執行董事蔡健培先生 6/6 獨立非執行董事陸家兒先生 嚴繼鵬先生 楊慕嫦女士 5/66/66/6 董事會已同意採納一套讓董事於適當情況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的程序,費用由本公司支付,以幫助彼等履行職責。董事將會適時獲提供充足、完整及可靠之資料,以便彼等緊貼本集團之最新發展及任何有關規例及規定之重大變動,從而協助彼等履行職責。 董事會權力的轉授 董事會已成立三個董事委員會,分別為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以監察本公司特定範疇之事務及協助分擔董事會之職責。董事會已保留權力以便就有關企業策略、年度及中期業績、董事會及其委員會之成員變動、主要收購、出售及資本交易、以及其他重要營運及財務事項作出決策或考慮。所有董事委員會均有清晰之書面職權範圍,並須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其決定及建議。本公司之日常管理事務,包括執行董事會及其委員會所採納之策略及計劃,均交由管理層人員處理,並由各部門主管負責不同業務範疇。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制定審核委員會之書面職權範圍,全文可參閱本公司網站。審核委員會由非執行董事及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並由嚴繼鵬先生出任主席,嚴先生具備上市規則所要求之適當專業會計資格。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包括監察本公司財務報表之完整性,確保財務報告之客觀性及可信度、檢討本集團內部監控系統,以及監察與本公司外聘核數師之關係。 企業管治報告 審核委員會(續) 於回顧年度內曾舉行三次審核委員會會議,且審核委員會全體成員亦書面通過一項決議案。審核委員會成員於上述審核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記錄詳情載列如下: 出席審核委員會會議次數╱審核委員會成員舉行審核委員會會議次數 嚴繼鵬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 3/3蔡健培先生 3/3陸家兒先生 2/3楊慕嫦女士 3/3 於回顧年度內,審核委員會曾考慮、審閱及╱或討論: (1)核數及財務報告事宜; (2)委任外聘核數師,包括委聘條款; (3)年度及中期業績;及 (4)本集團內部監控系統之成效。審核委員會各成員可無限制地接觸外聘核數師及本集團所有高級職員。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之規定制定薪酬委員會之書面職權範圍,全文可參閱本公司網站。薪酬委員會現時由董事會主席、非執行董事及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並由楊海成先生出任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就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政策及架構以及就制定薪酬政策設立正式及透明的程序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並釐定全體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特定薪酬待遇。薪酬委員會考慮之因素包括可予比較公司之薪金水平、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所付出之時間及職責等。 於回顧年度內曾舉行一次薪酬委員會會議,薪酬委員會全體成員亦通過多項書面決議案,(其中包括)分別檢討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政策及釐定若干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待遇。薪酬委員會成員於上述薪酬委員會會議之出席記錄詳情載列如下: 出席薪酬委員會會議次數╱薪酬委員會成員舉行薪酬委員會會議次數 楊海成先生 1/1 (薪酬委員會主席)蔡健培先生 1/1陸家兒先生 0/1嚴繼鵬先生 1/1楊慕嫦女士 1/1 執行委員會 董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成立具備具體書面職權範圍之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成員包括所有執行董事,即楊海成先生、李兆祥先生及馬浩文先生,並由楊海成先生擔任執行委員會主席。執行委員會負責審閱及批准(其中包括)有關本公司日常管理、業務及營運事務之事宜,以及董事會不時委派其之任何事宜。 董事提名 本公司並無成立提名委員會,而董事會將按適當情況不時檢閱董事會之規模、結構及成員組合(包括技術、知識及經驗),以確保董事會在技術與經驗兩方均取得平衡,以應付本公司業務需要。 於回顧年度內,經考慮馬浩文先生之能力、技術及經驗後,董事會通過書面決議案委任彼為執行董事。此外,董事會已檢討其規模、結構及成員組合,亦已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 企業管治報告 內部監控 董事會負責確保本集團維持穩健及有效之內部監控系統,以保障本公司股東之投資及本集團之資產。於回顧年度內,獨立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內部監控系統。董事會經考慮上述獨立核數師及審核委員會所進行之審閱結果,評估本集團內部監控系統之成效。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本公司委聘獨立專業公司(「獨立專業公司」)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涉及所有重大監控之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財務、營運與合規監控以及風險管理功能。獨立專業公司已進行上述審閱工作,而審核委員會已就審閱上述內部監控系統之成效考慮相關審閱報告。透過獨立專業公司及審核委員會進行之審閱工作,董事會認為,本集團已實施有效之內部監控系統。 董事及核數師編製財務報表之責任 董事確認彼等編製本集團財務報表之責任,並確保財務報表乃根據法例規定及適用之會計準則編製。董事亦保證適時刊發本集團之財務報表。 本公司之外聘核數師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本集團財務報表作出報告之責任聲明載於第 33頁之核數師報告內。 董事確認,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彼等所深知、全悉及確信,彼等並不知悉任何重大不確定因素可能引致對本公司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核數師酬金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就獲提供以下服務向本集團之外聘核數師支付之金額如下: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港幣千元 核數服務 947 稅務顧問服務 45 其他顧問服務 200 1,192 與股東溝通 股東週年大會為股東與董事會交流意見提供有用的平台。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二零零七年股東週年大會」),主席、審核委員會主席及薪酬委員會主席均有出席解答股東之提問。 本公司於股東大會上就每項實際獨立之事宜(包括選舉個別董事)提呈個別決議案。 按股數方式投票之程序及股東要求以股數方式投票之權利詳情載於發給本公司股東(「股東」)有關(其中包括)二零零七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告之通函內。上述通函亦載有提呈議決議案之有關詳情,包括每名重選連任之董事簡介。 於二零零七年股東週年大會,所有決議案均以舉手投票方式處理,並獲股東通過。 董事會報告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7.物業、廠房及設備「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報及經審核財務報表。 本集團於年內之物業、廠房及設備變動之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16。 1. 主要業務8.董事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經營之主要業務為租賃及於年內及截至本報告日期止在任之董事為: 管理擁有 55%權益之郵輪以及其他旅遊相關之業務。 執行董事: 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之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楊海成先生(主席) 註18。 李兆祥先生(副主席) 馬浩文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獲委任) 2. 業績及分派 本集團年內業績載於第 34頁之綜合收益表。非執行董事: 蔡健培先生 於回顧年度內並無派發中期股息(二零零六年:每股 0.15港仙)。董事 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零六獨立非執行董事: 年:無)。 陸家兒先生 嚴繼鵬先生 3. 分部資料楊慕嫦女士 本集團於本年度按業務及地區分部劃分之表現分析載於財務報表附 註6。 馬浩文先生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獲董事會(「董事會」)委任為董事,並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第 86(2)條將於本公司之應屆股東週年大 4. 五年財務概要會(「股東週年大會」)上依章告退,惟彼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 本集團過去五個財政年度之財務概要載於第 80頁。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第 87條,陸家兒先生及楊慕嫦女士將於股東週 5. 股本年大會上輪席告退,惟彼等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 本公司之股本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26。 9. 董事之服務合約 6. 儲備擬於股東週年大會重選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不可由本公司於 本集團於年內之儲備變動詳情載於本年報第 37頁之綜合權益變動表,一年內終止而毋須支付任何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合約。而本集團之其他儲備詳情則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28。 董事會報告 10. 重大合約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訂立於年終或年內任何時間仍然生效,而董事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之重大合約。 11. 管理合約 於年內概無就本公司之全部或任何主要業務部分訂立或存在任何管理及行政合約。 12.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證券之權益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及╱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聯繫人士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擁有以下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條之規定本公司須予存置之登記冊,或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及淡倉: 本公司之股份(「股份」)權益 好倉╱所持股份概約持股姓名淡倉權益性質數目百分比 % 楊海成先生好倉公司權益 987,841,432 44.91(附註) 附註:執行董事兼本公司主席楊海成先生被視為擁有由劭富澳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之 987,841,432股股份之公司權益,劭富澳門發展有限公司乃由一項以楊海成先生之家族成員作為受益人之全權信託全資擁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中概無擁有任何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條之規定本公司須予存置之登記冊,或根據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13.購股權計劃及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購入股份或債券之權利 購股權計劃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27(b)。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年內任何時間概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透過購買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券而從中獲取利益。 董事會報告 14. 主要股東於證券之權益附註: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下列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除1.劭富澳門發展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由 Trustcorp Limited持有。 外)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有以下記錄於根據證券Trustcorp Limited為一項以楊海成先生之家族成員作為受益人之全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之規定本公司須予存置之登記冊之權益或淡倉:權信託之受託人,屬 Newcorp Ltd.之全資附屬公司。 Newcorp Ltd. 由Newcorp Holdings Ltd.全資擁有。 Newcorp Holdings Ltd.由 股份權益David Henry Christopher Hill先生及 David William Roberts先生各自擁有 35%權益。因此, Trustcorp Limited、Newcorp Ltd.、 好倉╱所持概約持股Newcorp Holdings Ltd.、David Henry Christopher Hill先生及 David 名稱╱姓名淡倉身分股份數目百分比 William Roberts先生各自被視為擁有由劭富澳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之 %987,841,432股股份之權益。 劭富澳門好倉實益擁有人 987,841,432 44.912. Rebecca Ann Hill女士(David Henry Christopher Hill先生之配偶)被發展有限公司 視為擁有由 David Henry Christopher Hill先生擁有之 987,841,432股股份之當作持有權益。 Trustcorp Limited好倉受託人 987,841,432 44.913.廖小琳女士(楊海成先生之配偶)被視為擁有由楊海成先生擁有之 (附註 1) 987,841,432股股份之當作持有權益。 Newcorp Ltd.好倉受控公司 987,841,432 44.91(附註 1)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概無其他人士(董事或 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或當作擁 Newcorp好倉受控公司 987,841,432 44.91 有任何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之規定本公司須予存置之登Holdings Ltd.權益記冊之權益或淡倉。 (附註 1) 15.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22條作出披露 David Henry好倉受控公司 987,841,432 44.91 就本集團授予一家聯營公司之財務資助以及本公司就該聯營公司獲授Christopher Hill先生權益銀團貸款而提供企業擔保作抵押,根據上市規則第 13.22條規定須予披(附註 1) 露該聯營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之綜合資產負債 表及本集團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在該等聯營公司之綜合應佔權益David William好倉受控公司 987,841,432 44.91 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19(e)。 Roberts先生權益 (附註 1) 16.可換股證券、購股權、認股權證或類似權益 Rebecca Ann Hill好倉配偶權益 987,841,432 44.91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概無未行使之可換股證券、購股權、女士認股權證或其他類似權益。 (附註 2) 廖小琳女士好倉配偶權益 987,841,432 44.91(附註 3)澳門實德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年報 董事會報告 17.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年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18. 主要供應商及客戶 於年內,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之五大客戶佔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之總營業額 94.8%,其中最大客戶約佔 92.4%;而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之五大供應商佔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之購貨總額 80.4%,其中最大供應商約佔41.6%。 除執行董事楊海成先生為本集團五大客戶其中之一(約佔本集團持續經營業務總營業額 0.5%)外,概無董事、彼等之任何聯繫人士或任何據董事所深知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5%以上之股東,於上述五大客戶或五大供應商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19. 慈善捐款 於年內,本集團並無作出慈善捐款(二零零六年:無)。 20. 結算日後事項 結算日後之重大事項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33。 21.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概無優先購買權條文,規定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有股東提呈發售任何新股份。 22. 足夠公眾持股量 於本報告日期,根據本公司從公開途徑所得之資料及據董事所知,本公司一直維持上市規則所規定之足夠公眾持股量。 23.薪酬政策 董事會轄下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負責釐定全體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之特定薪酬待遇。此外,薪酬委員會就董事會釐定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會作出建議。薪酬委員會考慮可予比較公司支付之薪金、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資歷、經驗、付出之時間及職責等因素,以釐定╱建議相關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 除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外,本集團僱員之薪酬待遇乃根據彼等各自之資歷、經驗、職責及表現釐定,並會定期作出檢討。除薪金外,本公司提供員工福利,當中包括醫療保險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規定之退休福利。本集團亦設有購股權計劃,可向其董事及僱員授出購股權以作長期獎勵。 24. 企業管治 本公司已刊發其企業管治報告,詳情載於本年報第 23至26頁。 25. 核數師 綜合財務報表經由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核,該行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惟符合資格並願意在膺選後連任。 代表董事會主席 楊海成 香港,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簡介 執行董事 楊海成先生,53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兼主席以及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彼亦出任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之主席。楊先生負責本集團之整體企業規劃及業務發展工作。彼自一九九三年以來一直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成員,並於香港金融業累積逾 24年經驗。在加盟本集團前,楊先生擔任槓桿外匯買賣、證券及期貨經紀等金融服務業務之管理角色。彼現時為實德證券有限公司之唯一實益擁有人,該公司為一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註冊之持牌法團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之參與者,主要從事提供證券經紀服務。楊先生在美國(「美國」)及加拿大之旅遊代理業務以及在香港及加拿大之物業發展業務擁有若干私人投資。彼亦為劭富澳門發展有限公司之董事,該公司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 李兆祥先生,43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兼副主席以及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彼亦出任執行委員會之成員。李先生負責監督本集團之業務運作以及物業及項目發展。彼為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及認可人士(建築師名單)。李先生於建築業積逾 19年經驗,並曾於香港多家建築師行工作。於加盟本集團前,彼為一家物業項目顧問公司之顧問,負責項目管理。 馬浩文先生,34歲,於二零零五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以及本公司附屬公司之董事,彼亦出任執行委員會之成員。馬先生負責本公司之市場推廣及投資者關係事務。彼自二零零零年起一直出任實德證券有限公司之董事總經理,負責監督該公司之市場推廣事務。馬先生於金融業積逾 11年經驗,在管理方面亦擁有多年經驗。 1 非執行董事 蔡健培先生,53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並出任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蔡先生於一九七六年畢業於 St. Pius Ⅹ High School。彼於香港及美國電訊業擁有逾 14年之管理經驗。蔡先生於一九九四年成立廣像電訊有限公司,該公司為一家美國公司 Elephant Talk Communications Inc.() 「ETCI」(其證券於美國場外電子交易板掛牌,並在香港及美國提供電訊服務)之全資附屬公司。蔡先生曾任 ETCI之主席兼行政總裁並負責規劃該公司之整體策略。彼亦曾擔任廣像網絡服務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在中國及香港從事提供連接互聯網及外判服務)之主席。蔡先生現時出任民盈電訊有限公司(一家中國認可電訊商)之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陸家兒先生,46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出任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陸先生於一九八六年在英國取得法律學位。在其事業里程中,陸先生獲委任多個高級管理職位,當中涉及企業事務╱法律及物業發展,以至物業管理層面。彼現時為潤達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提供物業及設施管理之公司)之顧問。 嚴繼鵬先生,42歲,於二零零四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出任審核委員會之主席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嚴先生於一九九三年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持有會計學榮譽學士學位,並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彼於審核、稅務以及為香港及中國公司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積逾 17年經驗。嚴先生現時為嚴繼鵬會計師事務所之獨資東主。彼曾出任通達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老虎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之公司)之執行董事。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簡介 獨立非執行董事(續) 楊慕嫦女士,43歲,於二零零四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出任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成員。楊女士於英國持有零售市場學榮譽學士學位,及英國特許市場學學會之市場學文憑。彼其後於一九九八年在英國進修法律課程並獲頒執業律師法律實務文憑,現為馮霄,馮國基律師行(一家位於香港之律師行)之合夥人。楊女士現時亦出任東光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之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曾任中華國際控股 有限公司(一家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公司秘書 趙藍英女士,34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並負責監督本集團之法律事宜。趙女士為合資格律師,於一九九七年獲英國 University of Sheffield頒發法學碩士學位。於加盟本集團前,趙女士一直在本地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執業律師,彼於銀行、財務及物業相關事宜上擁有實際經驗。 合資格會計師 陸世煒先生,44歲,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合資格會計師及本集團之財務總監。彼負責本集團之財務及會計事宜。陸先生持有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以及英國 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亦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於加盟本集團前,陸先生曾於香港一家上市集團之金融服務部出任財務總監,以及於香港另一家上市集團出任集團財務總監。彼於審核、貿易、製造及金融業具豐富經驗。 核數師報告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澳門實德有限公司各股東(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完成審核澳門實德有限公司(「貴公司」)載於第 34頁至第 79頁的綜合財務報表,當中載有貴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之綜合資產負債表及公司資產負債表、截至該日止的綜合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會計政策概要及其他附註解釋。 董事就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披露規定,編製及真實而公平地列報該等財務報表。這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及維護與編製真實公平地列報的財務報表有關的內部監控,以確保並無重大錯誤陳述(不論是否因欺詐或錯誤引起);選擇並應用適當的會計政策;及在不同情況下作出合理之會計估算。 核數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審核工作的結果,對該等財務報表表達意見。本報告乃按照百慕達一九八一公司法第 90條的規定編製,並僅向整體股東作出報告,除此以外本報告並無其他用途。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承擔或負上任何責任。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核準則進行審核。該等準則規定我們須遵守道德規定以計劃及進行審核,以合理確定此等財務報表是否不存有任何重大錯誤陳述。 審核包括進行程序以取得與財務報表所載金額及披露事項有關的審核憑證。選取的該等程序須視乎核數師的判斷,包括評估財務報表的重大錯誤陳述(不論是否因欺詐或錯誤引起)的風險。在作出該等風險評估時,核數師考慮與公司編製真實公平呈列財務報表有關的內部監控,以設計適當審核程序,但並非為對公司的內部監控是否有效表達意見。審核亦包括評價董事所採用的會計政策是否恰當及所作的會計估算是否合理,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整體呈列方式。 我們相信,我們已取得充分恰當的審核憑證,為我們的審核意見提供了基礎。 意見 我們認為,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的綜合財務報表真實公平地反映貴公司及貴集團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的財政狀況及貴集團截至該日止年度的溢利和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妥善編製。 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香港執業會計師香港,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鄭鶯華 執業證書編號 P03207 綜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附註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營業額 7 103,754 103,530 銷售成本 (8,069) (7,871) 毛利 95,685 95,659 其他收入 8 30,693 24,983 126,378 120,642 行政開支 (92,309) (71,725) 經營溢利 34,069 48,917 財務成本 9(a) (1,675) -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15,450) (386) 除稅前溢利 9 16,944 48,531 所得稅 10 (672) (372) 本年度溢利 16,272 48,159 應佔溢利: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2,314 28,380 少數股東權益 13,958 19,779 本年度溢利 16,272 48,159 應付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於年度內應佔股息: 年度內宣派中期股息 14 - 3,209 每股盈利 15 -基本 0.11港仙 1.41港仙 -攤薄 不適用 不適用 第40至第 79頁之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綜合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附註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6 87,945 91,536商譽 17 1,313 1,313於聯營公司之權益 19 886,930 376,015可供出售投資 20-25,239 976,188 494,103 流動資產 存貨 21 1,323 1,178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 22 18,398 13,509已抵押銀行存款 751 729現金及現金等值 200,719 468,876 221,191 484,292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 23 106,422 6,047應付稅項 961 157 107,383 6,204 流動資產淨值 113,808 478,088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1,089,996 972,191 非流動負債 少數股東貸款 24 - 5,056 遞延稅項負債 25 83 215 財務擔保合約 30 63,000 - 63,083 5,271 資產淨值 1,026,913 966,920 資本及儲備 股本 26 21,995 21,395 儲備 28 954,935 905,221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總額 976,930 926,616 少數股東權益 28 49,983 40,304 權益總值 1,026,913 966,920 董事會已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准及授權刊發。代表董事會 楊海成李兆祥 董事董事 第40至第 79頁之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資產負債表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附註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非流動資產 於附屬公司之權益 18 636,497 274,662 流動資產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賬款 22 209 165現金及現金等值 181,045 428,673 181,254 428,838 流動負債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賬款 23 912 1,940 912 1,940 流動資產淨值 180,342 426,898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816,839 701,560 非流動負債 財務擔保合約 30 63,000 - 資產淨值 753,839 701,560 資本及儲備 股本 26 21,995 21,395 儲備 28 731,844 680,165 權益總值 753,839 701,560 董事會已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准及授權刊發。代表董事會 楊海成 李兆祥 董事董事第40至第 79頁之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 資本贖回 物業重估 少數股東 股本 股份溢價 可分派儲備 儲備 儲備 保留溢利 總計 權益 權益總值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19,045 362,920 52,333 976 187,065 27,160 649,499 31,235 680,734 配售新股 2,350 253,800 - - - - 256,150 - 256,150 發行股份成本 - (4,204) - - - - (4,204) - (4,204) 本年度溢利 - - - - - 28,380 28,380 19,779 48,159 年內宣派之中期股息 - - - - - (3,209) (3,209) (10,710) (13,919)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21,395 612,516 52,333 976 187,065 52,331 926,616 40,304 966,920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21,395 612,516 52,333 976 187,065 52,331 926,616 40,304 966,920 配發代價股份(附註 26(b)) 600 47,400 - - - - 48,000 - 48,000 本年度溢利 - - - - - 2,314 2,314 13,958 16,272 年內宣派之中期股息 - - - - - - - (4,279) (4,279)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21,995 659,916 52,333 976 187,065 54,645 976,930 49,983 1,026,913 第40至第 79頁之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附註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經營業務 除稅前溢利 16,944 48,531 已就下列各項作出調整︰ 利息收入 (10,197) (20,574) 財務成本 1,675 - 折舊 8,710 7,512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15,450 386 可供出售投資所得股息 (1,133) (1,133) 出售證券之收益 (4,391) -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虧損 175 2 出售可供出售投資之收益 (10,330) - 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經營溢利 16,903 34,724 存貨(增加)╱減少 (145) 3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增加 (4,889) (672)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增加 100,375 895 經營業務產生之現金 112,244 34,950 已付稅項 - - 經營業務產生之現金淨額 112,244 34,950 投資活動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所付款項 (5,337) (8,803) 認購可換股債券所付款項 (11,875) - 因行使可換股債券出售證券之所得款項淨額 8 16,266 - 進一步收購於聯營公司之 12.25%權益 19(c) (153,231) - 關連人士償還貸款 - 51,562 墊付予聯營公司之現金 (262,134) (37,359) 出售可供出售投資所得款項淨額 20 35,569 -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得款項 43 - 已抵押銀行存款增加 (22) (21) 利息收入 10,197 20,574 可供出售投資所得股息 1,133 1,133 投資活動(動用)╱產生之現金淨額 (369,391) 27,086 綜合現金流量表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附註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融資活動 發行股份所得款項-256,150 發行新股費用-(4,204) 向一家財務機構貸款所得款項 130,000- 償還財務機構貸款 (130,000)- 財務成本 (1,675)- 少數股東償還貸款 (5,056) (21,152) 已付本公司權益持有人股息-(3,209) 已付少數股東股息 (4,279) (10,710) 融資活動(所用)╱產生之現金淨額 (11,010) 216,875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減少)╱增加淨額 (268,157) 278,911年初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468,876 189,965 年終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200,719 468,876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結餘分析 現金及銀行結餘 200,719 468,876 非現金交易 主要非現金交易為發行股份作為 26(b)所披露交易之代價。 第40至第 79頁之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1.組織及主要業務 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在百慕達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現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18。 2.主要會計政策 (a)守章聲明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及本集團於聯營公司之權益。 此等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所有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適用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此等財務報表亦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條文。本集團採納之主要會計政策於下文概述。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若干於本集團及本公司是次會計期間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採納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附註 3載列因初次應用與本集團有關之新訂與經修訂準則而產生於此等財務報表內反映目前及過往會計期間之會計政策變動資料。 (b)財務報表編製基準 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法編製。 於編製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財務報表時,管理層須作出對會計政策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入及支出之報告金額構成影響之判斷、估計及假設。這些估計和相關假設是根據過往經驗及於有關情況下視為合理的多項其他因素作出,其結果構成管理層在無法依循其他途徑即時得知資產與負債之賬面值時所作出判斷的基礎。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估計數額。 估計和有關假設按持續基準審核。倘會計估計之修訂僅影響該修訂期間,有關修訂於該期間內確認;或倘修訂對當前及未來期間均有影響,則於作出修訂之期間和未來期間確認。 有關管理層就應用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作判斷,以及來年有重大調整風險的估計,將於附註 5討論。 財務報表附註 2.主要會計政策(續) (c)附屬公司及少數股東權益 附屬公司為本集團控制之實體。於本集團有權監管該實體之財務及經營決策,以自其業務獲取利益時,即存在控制。於評估控制時,將計及現時可行使之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投資自控制開始之日直至控制終止之日綜合計入綜合財務報表內。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集團內之結餘及交易,以及集團內交易產生之任何未變現溢利全數對銷。集團內交易產生之未變現虧損以與未變現收益相同之方式對銷,惟僅限於並無減值憑證之情況。 少數股東權益指附屬公司應佔非由本公司透過附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權益的附屬公司資產淨值,少數股東權益於綜合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權益變動表之權益內呈列,獨立於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本集團業績內之少數股東權益,於綜合收益表賬面呈列為本公司少數股東權益與權益持有人之間的年內損益總額分配。 倘適用於少數股東之虧損超出附屬公司權益之少數股東權益,則有關超額及任何其他適用於少數股東之虧損,於本集團權益扣除,惟倘少數股東有約束責任且能夠作出額外投資填補虧損則除外。倘附屬公司於其後錄得溢利,本集團之權益會於所有該等溢利分配,直至本集團收回過往已計入之少數股東應佔虧損。 根據附註 2(l),少數股東權益持有人貸款及其他有關該等持有人之合約責任,於綜合資產負債表列為財務負債。 於本公司的資產負債表,附屬公司的投資按成本減減值虧損列賬(見附註 2(i))。 (d)聯營公司 聯營公司是指本集團可對其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但並非可控制其管理之公司,當中包括參與財務及經營決策。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按權益法記入綜合財務報表,並且先以成本入賬,然後就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資產淨值在收購後的變動作出調整,惟分類為持作出售(或計入分類為持作出售之出售集團)者除外。綜合收益表計入年內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的收購後及除稅後業績,包括年內與聯營公司投資有關的任何商譽減值虧損(見附註 2(e)及(i))。 當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虧損超逾其所佔權益時,本集團之權益將減少至零,並且終止確認進一步虧損;惟倘本集團須履行法律或推定責任,或代聯營公司付款則除外。就此而言,本集團於聯營公司之權益是以按照權益法計算投資之賬面金額,連同實質上構成本集團在聯營公司投資淨額一部分的長期權益為準。 財務報表附註 2.主要會計政策(續) (d)聯營公司(續) 本集團與其聯營公司進行交易所產生之未變現溢利及虧損,均以本集團於聯營公司之權益對銷,惟可證實已轉讓資產減值之未變現虧損則不在此限,屆時將在損益內即時確認。 (e)商譽 商譽是指業務合併成本或於聯營公司之投資超逾本集團在被收購方的可識別資產、負債及或然負債的公平淨值中所佔權益之部分。 商譽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虧損後列賬。商譽會分配至現金產生單位,並於每年測試有否出現減值(見附註 2(i))。就聯營公司而言,商譽之賬面值計入於所佔聯營公司權益之賬面值內。本集團在被收購方的可識別資產、負債及或然負債之公平淨值中所佔權益超過業務合併成本或於聯營公司之投資部分,將即時於損益確認。 (f)債務及股本證券之其他投資 本集團及本公司之債務及債務證券投資政策(於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投資除外)如下:持作買賣證券投資分類為流動資產,初步按公平值列賬。本集團會在每個結算日重新計量公平值,由此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均在損益確認。本集團及╱或本公司有明確能力及意願持有至到期的有期債務證券,分類為持至到期證券。持至到期證券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於資產負債表初 步確認,其後以攤銷成本減去減值虧損計入資產負債表(見附註 2(i))。當股本證券投資並無活躍市場之市場報價,且公平值不能可靠計量時,則按成本減去減值虧損於資產負債表確認(見附註 2(i))。由於合理公平值估計之範圍非常重大,以至公平值不能可靠計量時,於證券之其他投資於各結算日分類為可供出售證券及按成本減去減值虧損 (見附註 2(i))計量。於自投資收取現金流量之權利轉讓以及投資之所有擁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回報已大部分轉讓及到期時確認╱剔除確認有關投資。 (g)物業、廠房及設備 物業、廠房及設備於結算日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入賬(見附註 2(i))。報廢或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產生之損益,以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項目賬面值間之差額釐定,並於報廢或出售日期在損益確認。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g) 物業、廠房及設備(續) 折舊以直線法按物業、廠房及設備之以下估計可使用年期撇銷項目成本減估計剩餘價值(如有)計算: 租賃裝修按租約年期攤分 郵輪 5% 廠房及機器 20% 傢俬、裝置及辦公室設備 20%-331/3% 汽車 30%-331/3% 倘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部分之可使用年期不同,項目成本則於各部分之間按合理基準分配,而各部分將個別折舊。資產可使用年期及其剩餘價值(如有)會每年審閱。 (h) 經營租賃開支 倘本集團擁有經營租賃項下資產之使用權,根據租賃作出之付款乃於損益中扣除,並平均分攤至租期所涵蓋之會計期間,除非有其他會計方式更能代表現租賃資產所得利益之模式則除外。已收取之租賃優惠於損益確認為淨租賃款項總額的其中部分。或然租金於產生之會計期間內在損益扣除。 (i) 資產減值 (i) 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應收賬款之減值本集團於各結算日審閱已按成本或攤銷成本入賬的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流動及非流動應收賬款或已分類之可供出售證券,以確定是否有客觀的減值證據。如任何此等證據存在,任何減值虧損按以下方式釐定及確認: -就按成本列賬之非上市股本證券及當期應收賬款而言,如貼現之影響屬重大,減值虧損以金融資產之賬面金額與以同類金融資產當時的市場回報率貼現之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間差額計量。倘於往後期間之減值虧損減少,將撥回當期應收賬款之減值虧損。股本證券的減值虧損不可撥回。 -就以攤銷成本列賬的金融資產而言,減值虧損以資產之賬面金額與以其原有實際利率(即在初次確認有關資產時計算之實際利率)貼現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間差額計量。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i) 資產減值(續) (i) 債務及股本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應收賬款之減值(續)如減值虧損於往後期間減少,且客觀上與減值虧損確認後發生的事件有關,減值虧損則透過計入損益賬撥回。減值虧損撥回後資產的賬面金額不能超逾其在過往年度並無確認任何減值虧損而應已釐定之數額。 -就可供出售證券而言,於股本直接確認之累計虧損自股本剔除並於損益賬確認。於損益賬確認之累計虧損金額為收購成本(減任何本金額還款及攤銷)與當期公平值之差額,減早前於損益賬確認之任何資產減值虧損。 就可供出售股本證券於損益確認之減值虧損不會透過損益賬撥回。該等資產之公平值於其後之任何增項會於股本直接確認。 倘確認減值虧損後發生相關事件以致公平值之其後增項變得客觀,則撥回有關可供出售債務證券之減值虧損。於有關情況下撥回之減值虧損於損益賬確認。 (ii) 其他資產減值內部及外來資料來源均於每個結算日審閱,以確認是否有跡象顯示以下資產可能出現減值或(商譽之情況除外)過往確認之減值虧損不再存在或可能減少: -物業、廠房及設備-於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投資-商譽倘存在任何該等跡象,則估計資產可收回金額。此外,就商譽而言,可收回金額會每年估計,以釐定有否出現任何減值跡象。-可收回數額之計算方法資產之可收回金額乃其售價淨額和使用價值兩者間之較高者。評估使用價值時,是以除稅前貼現率貼現估計未來現金流量至現值,而該 貼現率反映當時市場對金錢之時間價值之評估及該項資產之特定風險。倘某項資產並無產生高度獨立於其他資產產生之現金流入量,可收回金額乃按最細資產組合(即現金產生單位)產生之獨立現金流入量釐定。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i) 資產減值(續) (ii) 其他資產減值(續) -確認減值虧損於資產賬面金額或其所屬現金產生單位高於其可收回金額時,會於損益確認減值虧損。就現金產生單位確認的減值虧損會作出分配,首先減少已分配至該現金產生單位(或該組單位)的任何商譽賬面金額,然後按比例減少該單位(或該組單位)內其他資產的賬面金額;但資產的賬面值不得減至低於其個別公平值減出售成本後所得數額或其使用值(如能釐定)。 - 減值虧損轉回就商譽以外之資產而言,倘用於釐定可收回金額之估計數額出現有利變動,減值虧損將予以撥回。商譽之減值虧損將不予撥回。減值虧損撥回不得超過以往年度資產若無確認減值虧損而釐定之賬面值。減值虧損撥回乃於撥回獲確認之年度計入損益。 (j) 存貨 存貨乃按成本值與可變現淨值兩者中之較低者入賬。成本按先進先出公式計算,並包括購買物料以助存貨達致目前狀況及條件之所有成本。可變現淨值乃按日常業務之估計售價減完成及進行出售估計所需成本計算。當存貨被使用,有關存貨之賬面值將於確認相關收益之期間確認為開支。任何撇減存貨至可變現淨值之金額及存貨之所有虧損,於撇減或出現 虧損期間確認為開支。任何撇減之轉回確認為於出現轉回期間確認為存貨金額減少之開支。 (k)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初步按公平值確認,其後按攤銷成本減呆壞賬減值虧損(見附註 2(i))入賬,惟應收賬款為給予關連人士且並無固定還款期之免息貸款或其貼現影響並不重大則除外。就此情況而言,應收賬款將按成本減呆壞賬減值虧損(見附註 2(i))入賬。 (l)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初步按公平值確認,其後按攤銷成本入賬,惟倘貼現影響並不重大,則以成本列賬。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m)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包括銀行及手頭現金、銀行及其他財務機構之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及流動性高之投資,而有關投資可隨時兌換成可知數額及須承受之價值變動風險不大,且於收購時之屆滿期限為三個月之現金。就編製綜合現金流量表而言,須按要求償還及屬本集團現金管理組成部分之銀行透支亦計入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n) 僱員福利 (i) 短期僱員福利及定額供款退休計劃供款薪金、年度花紅、有薪假期、定額供款計劃供款及非幣值福利成本於僱員提供相關服務之年度計入。倘付款或結算有延誤及影響重大,則有關款額將以其現值入賬。 (ii) 以股份支付之款項授予僱員之購股權公平值作為僱員成本確認入賬,並會相應增加權益內之資本儲備。公平值於授出日期採用二項式點陣模式,經考慮授出購股權之條款及條件計量。倘僱員於無條件有權獲授購股權前符合歸屬條件,購股權之估計總公平值經考慮購股權歸屬之可能性後,於歸屬期內分攤。 歸屬期內會審閱預期將會歸屬之購股權數目。凡對過往年度已確認之累計公平值作出之調整,須扣自╱計入回顧年度之損益表,並會對資本儲備作出相應調整,惟合資格確認為資產之原有僱員開支則除外。於歸屬日期,已確認為開支之款額會作出調整,以反映實際歸屬之購股權數目,並會對資本儲備作出相應調整,惟只因未能達成有關本公司股份市價之歸屬條件而沒收之情況則除外。權益數額在資本儲備內確認,直至購股權於轉撥至股份溢價賬時獲行使或購股權直接自保留溢利解除時到期為止。 (iii) 終止福利終止福利只會在本集團有正式具體辭退計劃而並無撤回該計劃的實質可能性,並且明確表示會終止僱用或由於自願遣散而提供福利時予以確認。 (o) 所得稅 本年度所得稅包括即期稅項及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的變動。即期稅項及遞延稅項資產和負債的變動均在損益確認,但與直接確認為股東權益項目相關的,則確認為股東權益。 即期稅項是按本年度應課稅收入根據於結算日已執行或實質上已執行的稅率計算的預期應付稅項,加上以往年度應付稅項的任何調整。 財務報表附註 2.主要會計政策(續) (o)所得稅(續) 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分別由可抵扣和應稅暫時差異產生。暫時差異是指資產和負債在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值與這些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的差異。遞延稅項資產也可以由未動用稅項虧損及未動用稅項抵免產生。 除若干有限的例外情況外,所有遞延稅項負債及遞延稅項資產(僅限於可能利用該等遞延稅項資產進行抵扣之未來應課稅溢利)均會確認。或會就確認可扣減暫時差額所產生遞延稅項資產提供支持之未來應課稅溢利包括撥回現有應課稅暫時差額而產生之款額,惟有關差額必須與同一稅務機關及同一應課稅實體有關,且預期可在可扣減暫時差額預計撥回之同一期間或遞延稅項資產所產生可扣減虧損可向後期或前期結轉之期間內撥回。於釐定目前存在之應課稅暫時差額是否足以支持確認未利用稅項虧損及抵免所產生遞延稅項資產時亦將採納同一準則,即差額是否與同一稅務機關及同一應課稅實體有關,以及是否能在可用未用稅項虧損及抵免期間撥回。 確認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之有限例外情況,包括不得用作扣稅用途之商譽所產生之暫時差額、不影響會計或應課稅溢利之資產或負債之初步確認(屬業務合併其中部分者除外)以及有關投資附屬公司之暫時差額,其中就應課稅差額而言,僅限本集團可控制撥回時間且有關差額不大可能在可見將來撥回之暫時差額,或就可扣減差額而言,則僅限於有可能在將來撥回之差額。 遞延稅項款額乃按照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之預期實現或清償方式,根據已頒佈或於結算日之實際頒佈稅率計算得出。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概不進行貼現。 遞延稅項資產之賬面值於每個結算日審閱,倘預期不再可能獲取足夠應課稅溢利抵扣相關稅務利益時,有關遞延稅項資產之賬面值將予以調低。有關減幅將於日後可能重新獲取足夠應課稅溢利時撥回。 因分派股息而產生之額外所得稅將於確立支付相關股息之責任時確認。 即期稅項結餘及遞延稅項結餘及其項下之變動將分別呈列且不會互相抵銷。即期稅項資產將與即期稅項負債抵銷,而遞延稅項資產則與遞延稅項負債抵銷,惟倘本公司或本集團有可合法強制執行之權利,將即期稅項資產與即期稅項負債抵銷,而且符合以下額外條件時: -就即期稅項資產及負債而言,本公司或本集團擬按照淨額基準結算,或同時變現資產及結算負債;或 -就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而言,倘有關延稅項資產及負債與同一稅務機關所徵收之所得稅有關,而有關所得稅向: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o) 所得稅(續) - 同一應課稅單位徵收;或 -不同之應課稅單位徵收,而預期在未來各個期間結算或撥回相當數額之遞延稅項負債或資產,則擬按照淨額基準變現即期稅項資產及結算即期稅項負債,或同時進行變現及結算。 (p) 財務擔保合約、撥備及或然負債 (i) 已發出的財務擔保合約財務擔保乃要求發行人(即擔保人)就擔保受益人(「持有人」)因特定債務人未能根據債務工具的條款於到期時付款而蒙受之損失,而向持有人支付特定款項之合約。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財務擔保合約入賬列作財務工具,並以公平值進行初步確認。其後,有關合約將以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7號-撥備、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釐定之款額與初步確認款額減(倘適用)以直線法於擔保期內確認之累計攤銷兩者中之較高者計算。 (ii) 其他撥備及或然負債當本集團或本公司因過去事項須承擔法定責任或推定責任,而履行該責任大有可能需要付出經濟利益及有可靠之估計時,須為未確定時間或金額之負債確認撥備。倘金錢之時間價值重大,撥備將以履行責任預期所需支出之現值列報。 當不大可能需要付出經濟利益,或其數額未能可靠地估計時,除非付出經濟利益之可能性極小,否則須披露該責任為或然負債。其存在僅能以一個或數個未來事項之發生或不發生來證實之潛在義務,除非其付出經濟利益之可能性極小,否則亦需披露為或然負債。 (q) 收入確認 假設經濟利益大有可能歸於本集團,且收益及成本(倘適用)能準確預算,則收益將以下列方式於損益賬中確認: (i) 郵輪租賃收入根據租賃協議條款按應收基準確認。 (ii) 郵輪管理費收入、旅遊代理服務所得收入及管理收入於提供管理服務、旅遊代理服務及行政服務時確認。 (iii) 非上市投資之股息收入於股東有權收取所釐定股息時確認。 (iv) 利息收入於出現時按實際利率法確認。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r) 外幣換算 年內之外幣交易均按交易當日之適用匯率換算。以外幣列值之貨幣資產及負債均按結算日之匯率換算。匯兌損益於損益賬中確認。以歷史成本計量之外幣非貨幣資產及負債按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以公平值計值之外幣非貨幣資產及負債,則以釐定其公平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海外業務之業績按與交易日外幣匯率相若之匯率換算為港幣。資產負債表項目(包括綜合計入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所收購海外業務產生 之商譽)則按結算日之外幣匯率換算為港幣,所產生匯兌差額直接於權益項下列作獨立項目。綜合計入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之前所收購海外業務產生之商譽按收購海外業務日期適用之匯率換算。於出售海外業務時,與海外業務有關並於股本確認之累計匯兌差額於計算出售之利益或虧損時計入。 (s) 借貸成本 借貸成本於產生期間在損益中列支,但與收購、建造或生產需要長時間才可以投入擬定用途或銷售之資產直接相關的借貸成本則予以資本化。 屬於合資格資產成本一部分之借貸成本在資產產生開支、借貸成本產生和使資產投入擬定用途或銷售所必須的準備工作進行期間開始資本化。在使合資格資產投入擬定用途或銷售所必須的絕大部分準備工作中止或完成時,借貸成本便會暫停或停止資本化。 (t) 關連人士 就此等財務報表而言,在下列情況下,一名人士會被視作與本集團有關連: (i) 該名人士有能力直接或間接透過一名或多名中介人士控制本集團或對本集團之財務及經營決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對本集團有共同控制權; (ii) 本集團與該名人士受共同控制; (iii) 該名人士為本集團之聯營公司或本集團參與投資之合營企業; (iv) 該名人士為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層成員,或上述人士之近親,或受上述人士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實體; 財務報表附註 2.主要會計政策(續) (t)關連人士(續) (v)該名人士為 (i)所述人士之近親,或受該人士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實體;或 (vi)該名人士為本集團或任何本集團關連人士之實體之僱員利益而設的離職後福利計劃。 個別人士之近親為預期在彼等與實體進行交易時可能影響該人士或受該人士影響之家庭成員。 (u)分部呈報 分部項目是按本集團內從事提供產品或服務(業務分部)或在既定經濟環境內提供產品或服務(地域分部)之可識別組成部分分類,其承受之風險及回報因而與其他分類項目有所不同。 按本集團內部財務報告制度,本集團已就該等財務報表選定以業務分部資料作為首要報告形式,地域分部資料則為次要報告形式。分部收入、開支、業績、資產及負債包括直接撥歸該分部以及可按合理基準分配至該分部之項目。例如,分部資產可能包括存貨、應收貿易賬款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分部收入、開支、資產及負債乃於集團內結餘及集團內交易作為綜合賬目過程之一部分撇銷前釐定,惟該等集團內結餘及交易乃由本集團之企業於同一分部內進行,則作別論。分部間定價乃按其他外界人士可得之類似條款釐定。 分部資本開支為於期內購買預期可使用超過一段期間之分部資產(有形及無形)而產生之總成本。 未分配項目主要包括金融及企業資產、計息貸款、借貸、稅項結餘、企業及融資開支。 財務報表附註 3.會計政策變動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若干於本集團是次會計期間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採納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附註 2概述採納這些與本集團有關之新訂及經修訂準則後之本集團會計政策。本集團於是次會計期間並無採納任何尚未生效之新訂準則、修訂或詮釋(見附註 34)。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號(修訂)「財務擔保合約」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由於並不屬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範圍內,財務擔保合約過往僅披露為或然負債。於引進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號(修訂)後,財務 擔保合約應被視作財務負債處理。財務擔保合約須初步按公平價值計量,其後以 (i)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7號「撥備、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釐定之金額及 (ii)初步確認之金額減(如適用)擔保年期內以直線法確認之累計攤銷兩者之較高數額計算。 採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號(修訂)對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綜合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十月一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資產增加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增加 - - 63,000 - - 63,000 負債增加 財務擔保合約增加 - - 63,000 - - 63,000 財務報表附註 3. 會計政策變動(續) 採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號(修訂)對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4.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十月一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資產增加 於附屬公司之權益增加 - - 63,000 - - 63,000 負債增加 財務擔保合約增加 - - 63,000 - - 63,000 本集團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本投資、應收貿易賬款、應付貿易賬款以及銀行結餘及現金。該等金融工具之詳情於相關附註披露。該等金融工具涉及之風險及減低風險之政策載列如下。管理層管理及監控有關風險,以確保適時及有效地採取適當措施。 (a)利率風險 由於本集團並無重大計息負債,故本集團對於利率變動之市場風險主要為現金及銀行結餘以及短期定期存款。浮息利息收入於產生時計入收益表。 (b)外幣風險 本集團之貨幣資產及負債大部份以港元列值,而本集團主要以港元進行業務交易。本集團之外幣風險不大。 財務報表附註 4.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c)信貸風險 本公司當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持有之一家聯營公司所獲授銀團貸款融資為港幣 1,600,000,000元。本公司承擔之擔保金額最高為港幣 860,000,000元。於結算日,該聯營公司已動用之銀團貸款融資為港幣 1,010,000,000元。財務擔保詳情載於附註 30。 本集團並無其他高度集中之信貸風險,應收貿易賬款乃按照信貸政策管理。本集團之信貸政策詳情載於附註 22。 (d)流動資金風險 本集團之目標為在集資之持續性與透過使用銀行透支及銀行貸款之靈活度兩者取得平衡。 (e)公平值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初步按公平值確認,其後按攤銷成本減呆壞賬減值虧損入賬;惟倘應收賬款為給予關連人士無固定還款期之免息貸款或其折現影響並不重大則除外。在此情況下,應收賬款會按成本減呆壞賬減值虧損入賬。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初步按公平值確認,其後按攤銷成本入賬;惟倘折現影響並不重大則除外。在此情況下,應付賬款會按成本入賬。 5.重要會計判斷及估計不明朗因素主要來源 估計及判斷乃持續進行,並以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作為基礎,包括在目前情況下對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 本集團對未來作出估計和假設。下文將討論涉及重大風險導致資產和負債賬面值須作出重大調整之估計和假設。 (a)物業、廠房及設備與折舊 本集團每年均評估物業、廠房及設備有否出現減值跡象。物業、廠房及設備之可收回金額按照使用價值釐定。計算過程中須作出判斷及估計。 (b)資產減值 本集團每年均為資產進行減值評估,而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則按照使用價值釐定。計算過程中須作出估計。 6.分部呈報 分部資料以兩種分部方式呈列: (i)按業務分部劃分為主要分部呈報基準呈列;及 (ii)按地區分部劃分為次要分部呈報基準呈列。 財務報表附註 6. 分部呈報(續) (a) 業務分部本集團之經營業務乃根據業務性質及提供之產品與服務個別編排及管理。 本集團各業務分部指提供下列各項之策略性業務部門: - 郵輪租賃及管理業務:郵輪租賃及提供郵輪管理服務。 - 旅遊業務:提供旅遊相關代理服務。 郵輪租賃及管理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旅遊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綜合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收入營業額 其他收入 95,901 184 95,717 108 7,853 72 7,813 85 103,754 256 103,530193 總收入 96,085 95,825 7,925 7,898 104,010 103,723 業績分部業績 32,035 45,046 (513) (459) 31,522 44,587 利息收入 未分配經營收入及開支 10,048 (7,501) 20,465(16,135) 經營溢利 財務成本 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34,069 (1,675)(15,450) 48,917-(386) 除稅前溢利 所得稅 16,944 (672) 48,531(372) 本年度溢利 16,272 48,159 資產負債表資產分部資產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 未分配資產 119,204 106,778 1,432 1,314 120,636 886,930 189,813 108,092376,015494,288 綜合總資產 1,197,379 978,395 負債分部負債 未分配負債 5,603 9,021 170 231 5,773 164,693 9,2522,223 綜合總負債 170,466 11,475 財務報表附註 6.分部呈報(續) (a)業務分部(續) 郵輪租賃及管理旅遊未分配綜合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其他資料:折舊 7,325 6,720 20 24 1,365 768 8,710 7,512資本開支 25 7,839 1 24 5,311 940 5,337 8,803 (b)地區分部 本集團之業務乃以全球形式管理,惟主要於三類經濟環境內進行。郵輪租賃及管理收入主要來自南中國海(不包括香港)。香港之主要業務為提供旅遊相關代理服務。 於按地區分部呈報資料時,分部收入乃根據客戶所在地區呈列。分部資產及資本開支乃根據資產所在地區呈列。 南中國海(不包括香港)香港澳門綜合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分部收入營業額 95,901 95,717 7,853 7,813--103,754 103,530 分部資產 119,211 116,873 190,689 484,978 887,479 376,544 1,197,379 978,395資本開支 25 7,839 5,312 964--5,337 8,803 財務報表附註 7. 營業額 本集團之主要業務為郵輪租賃及管理以及旅客相關業務。 營業額指郵輪租賃及管理費收入及旅遊代理服務費收入。年內各項已於營業額內確認之主要類別收入金額如下: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郵輪租賃及管理費收入 95,901 95,717 旅遊代理服務費收入 7,853 7,813 103,754 103,530 8. 其他收入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出售證券收益 * 4,391 - 出售可供出售投資收益 10,330 - 佣金收入 45 60 可供出售投資所得股息 1,133 1,133 利息收入 10,197 20,574 管理收入 4,534 2,877 其他 63 339 30,693 24,983 *於年內,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Better Talent Limited(作為認購方)()訂立認購協議,以認購中國 與獨立第三方中國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星」(聯交所上市公司) 星之零息無抵押可換股債券,認購價約為港幣 11,900,000元。於年內,可換股債券已獲行使及兌換為中國星之普通股,而該等股份其後於公開市場出售。所收取之 所得款項淨額約為港幣 16,300,000元。 財務報表附註 9. 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已扣除 ╱(計入): (a) 財務成本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須於五年內全數償還之其他借款利息開支 1,675 - (b) 員工成本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包括董事酬金) 界定供款退休計劃供款 35,394 629 31,337489 36,023 31,826 (c) 其他項目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核數師酬金 折舊自置固定資產 經營租賃租金物業 廠房及機器 外匯收益 存貨成本 # 947 8,710 4,398 40 (37) 17,044 6517,5122,01123(47)9,534 # 計入行政開支 財務報表附註 10.於綜合收益表呈列之利得稅 (a)於綜合收益表呈列之稅項指: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香港利得稅 -本年度稅項 804 157有關產生及撥回暫時差額之遞延稅項(附註 25(a)) (132) 215 672 372 二零零七年之香港利得稅提撥準備乃就年度內估計應課稅溢利之 17.5%(二零零六年: 17.5%)計算。海外附屬公司之稅項則按有關國家適用現行稅率計算。 (b)按適用稅率計算之稅項開支與會計溢利之對賬如下: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除稅前溢利 16,944 48,531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15,450 386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應佔之除稅前溢利 32,394 48,917 按適用於有關國家溢利之稅率計算之除稅前溢利名義稅項 5,669 8,561不可扣稅開支之稅項影響 1,246 1,182毋須課稅收入之稅項影響 (9,280) (11,042)未確認稅項虧損之稅項影響 3,319 1,748未確認暫時差額 (282) 動用先前未確認稅項虧損之稅項影響-(484) 稅項支出 672 372 財務報表附註 11.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乃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 161條作出披露,載列如下: 姓名董事袍金薪金、津貼及實物利益退休計劃供款合計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執行董事 楊海成 - - - - - - - - 李兆祥 - - 889 1,343 12 12 901 1,355 馬浩文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 二十日獲委任) - - 210 - 6 - 216 - 陳偉倫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 二十八日辭任) - - - 638 - 12 - 650 非執行董事 蔡健培 100 90 - - - - 100 90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陸家兒 100 90 - - - - 100 90 嚴繼鵬 100 90 - - - - 100 90 楊慕嫦 100 90 - - - - 100 90 400 360 1,099 1,981 18 24 1,517 2,365 財務報表附註 12.最高薪人士 五名最高薪人士中包括一名董事(二零零六年︰兩名),該等董事之酬金詳情於附註 11披露。其餘四名(二零零六年:三名)最高薪人士之酬金總額載列如下: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薪金、津貼及實物利益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2,272 45 2,01038 2,317 2,048 該四名(二零零六年:三名)最高薪人士之酬金介乎下列範圍內: 二零零七年 人數 二零零六年 港幣零元至港幣 1,000,000元 4 3 13.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綜合溢利包括已於本公司財務報表內處理之溢利約港幣 4,279,000元(二零零六年:港幣 2,889,000元)。 14. 股息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已宣派及已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零港仙(二零零六年: 0.15港仙)-3,209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派發末期股息(二零零六年:無)。 財務報表附註 15.每股盈利 (a)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本年度溢利約港幣 2,314,000元(二零零六年:港幣 28,380,000元)以及年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股數 2,174,642,000股(二零零六年: 2,010,697,000股)計算。 普通股之加權平均股數 千股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已發行普通股 1,904,464配售股份之影響 106,233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2,010,697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已發行普通股 2,139,464配發代價股份之影響 35,178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2,174,642 (b)每股攤薄盈利 由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均無任何已發行具攤薄效應之工具,故對該兩個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並無攤薄影響。 財務報表附註 16. 物業、廠房及設備 本集團 郵輪港幣千元 租賃裝修港幣千元 廠房及機器港幣千元 傢俬、裝置及辦公室設備港幣千元 汽車港幣千元 合計港幣千元 成本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添置出售 93,600 -- 2,293 503 - 2,024 7,829 - 3,456 471(4) 230 -- 101,6038,803(4)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添置出售 93,600 -- 2,796 2,798(1,746) 9,853 -- 3,923 938 (386) 230 1,601 - 110,4025,337(2,132)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93,600 3,848 9,853 4,475 1,831 113,607 累計折舊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年內折舊 出售時撥回 8,190 4,680 - 1,366 685 - 685 1,318 - 994 752 (2) 121 77 - 11,3567,512(2)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年內折舊 出售時撥回 12,870 4,680 - 2,051 947 (1,684) 2,003 1,970 - 1,744 845 (230) 198 268 - 18,8668,710(1,914)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17,550 1,314 3,973 2,359 466 25,662 賬面淨值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76,050 2,534 5,880 2,116 1,365 87,945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80,730 745 7,850 2,179 32 91,536 財務報表附註 17. 商譽 本集團港幣千元 成本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以及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1,313 累計減值虧損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以及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賬面值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1,313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1,313 為評估商譽減值,商譽已分配予提供郵輪管理服務之業務分部。本集團每年檢測商譽減值,倘有跡象顯示商譽可能已減值,則更頻密檢測減值。 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管理層釐定並無任何商譽減值。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款項乃根據使用價值計算。該計算方法採用按照管理層所批核五年期財政預算釐定的現金流量預測。超逾五年期的現金流量採用貼現率 5%(二零零六年: 5%)推斷。所用貼現率乃除稅前貼現率,反映有關分部之特定風險。 管理層認為,計算可收回金額所依據之主要假設出現任何合理變動,將不會導致賬面總值超出現金產生單位的總金額。 18.於附屬公司之權益 本公司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值 15,874 15,874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608,370 260,027應付附屬公司款項 (50,747) (1,239)向一家聯營公司提供財務擔保(附註 30) 63,000- 636,497 274,662 財務報表附註 18. 於附屬公司之權益(續) 於附屬公司之結餘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該等款項賬面值與其公平值並無重大差異。 下表僅載列對本集團業績、資產或負債構成主要影響之附屬公司詳情。除另有列明外,所持股份類別均指普通股。 所有該等公司均為附註 2(c)界定之受控附屬公司,並已綜合計入本集團財務報表。 附屬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 ╱營業地點 已發行及繳足股本詳情 擁有權權益比例本集團由本公司由一家附屬實際權益持有公司持有 主要業務 澳門實德(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10,000,000股 每股面值港幣 0.01元 100 100 - 投資控股 New Shepherd Asset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100 - 投資控股 Access Success Developments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Ace Horizon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Better Talent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Capture Succes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 南中國海(不包括香港) 100股每股面值 1美元 55 - 55 郵輪租賃 Favor Jumbo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Golden Sun Profit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財務報表附註 18. 於附屬公司之權益(續) 附屬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 ╱營業地點 已發行及繳足股本詳情 擁有權權益比例本集團由本公司由一家附屬實際權益持有公司持有 主要業務 豪華管理有限公司 * 香港 ╱南中國海 (不包括香港) 100股每股面值港幣 1元 55 - 55 提供郵輪管理服務 Macau Success ManagementServices Limited 香港 100股每股面值港幣 1元 100 - 100 提供行政服務 Precise Innovation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及提供代理人服務 Top Region Asset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實德之旅有限公司 香港 5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 1元 100 - 100 旅行社 實德旅遊(澳門)有限公司 澳門 3股分別面值 750,000澳門幣、 749,000澳門幣及 1,000澳門幣 100 - 100 旅行社 世兆有限公司 香港 1,000股每股面值港幣 1元 100 - 100 投資控股 Valuegood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1股面值 1美元 100 - 100 獲取融資 * 並非由陳葉馮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核 財務報表附註 19.於聯營公司之權益 (a) 本集團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應佔資產淨值 425,696 283,738商譽(附註 d) 19,409 4,581 445,105 288,319應收聯營公司款項 378,825 87,696財務擔保合約(附註 30) 63,000- 886,930 376,015 應收聯營公司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該等款項賬面值與其公平值並無重大差異。 (b)下表僅載列主要影響本集團業績或資產之聯營公司的詳情,該等聯營公司均為非上市法人實體: 擁有權權益比例由一家註冊成立╱已發行及繳足本集團由本公司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名稱營業地點股本詳情實際權益持有持有主要業務 十六浦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澳門 2股分別面值 24,000澳門幣 49%-49%籌備營辦娛樂場及1,000澳門幣 十六浦管理有限公司澳門 2股分別面值 24,000澳門幣 49%-49%為發展綜合娛樂場及1,000澳門幣度假村項目「十六浦」提供管理服務 財務報表附註 19.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續) (b) (續)聯營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 ╱營業地點 已發行及繳足股本詳情 擁有權權益比例本集團由本公司實際權益持有 由一家附屬公司持有 主要業務 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澳門 100,000股 49%-49%投資、發展及每股面值 100澳門幣經營綜合娛樂場度假村項目「十六浦」 十六浦度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澳門 2股分別面值 24,000澳門幣 49%-49%為綜合娛樂場及1,000澳門幣度假村項目「十六浦」提供管理服務 #「十六浦渡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中文名稱已自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起更改為「十六浦度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c)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當時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世兆有限公司()與獨立第三方 Joy Idea Investments Limited 「世兆」(作為買方) (「Joy Idea」(作為賣方))訂立協議,乃關於世兆以總代價港幣 200,000,000元向 Joy Idea收購十六浦物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十六浦物業發展」)已發行股本中 12.25%股權及相關貸款。部分代價港幣 152,000,000元以現金支付,部分則以按每股港幣 0.8元之價格配發及發行 6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幣 0.01元之本公司繳足普通股支付。釐定代價之詳情於本公司就此項交易所刊發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之通函內披露。已付現金總額約為港幣 153,200,000元,包括有關交易成本約港幣 1,200,000元。 財務報表附註 19. 於聯營公司之權益(續) (d) 商譽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於十月一日 4,581 4,581進一步收購十六浦物業發展 12.25%權益 14,828- 於九月三十日 19,409 4,581 (i) 於進一步收購十六浦物業發展 12.25%權益當日,所收購十六浦物業發展之公平值約為港幣 157,000,000元。扣除銷售貸款約港幣 29,000,000元後,代價約為港幣 171,000,000元。計及收購開支約港幣 800,000元,此項收購之商譽約為港幣 14,800,000元。 於交易完成後,世兆於十六浦物業發展之股權由 36.75%增至 49%。 (ii) 於聯營公司權益之減值檢測 十六浦物業發展權益之可收回金額乃採用貼現現金流量計算,即預期自最終出售十六浦物業發展產生之估計日後現金流量之現值。所採用的貼現率為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之五年期外匯基金票據息率 4.09厘(二零零六年: 3.81厘)。 (e) 聯營公司財務資料概要 資產負債股權收入虧損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 百分之百 2,748,553 1,879,786 868,767-(33,428)本集團實際權益 1,346,791 921,095 425,696-(15,450) 二零零六年 百分之百 1,084,329 312,252 772,077-(1,051)本集團實際權益 398,491 114,753 283,738-(386) 財務報表附註 20.可供出售投資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值-25,239 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Top Region Assets Limited(「Top Region」)與兩名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以代價港幣 22,800,000元收購一家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 Triumph Up Investments Limited(「Triumph Up」)當時已發行股本約 8.13%權益。計及收購開支後,總投資成本約為港幣 25,200,000元。 由於合理公平值估計數值的範圍甚廣,以致本公司董事認為不能可靠計算公平值,故此於 Triumph Up之非上市投資在各結算日按成本扣除累計減值虧損計量。 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三日, Top Region(作為賣方)與中國星(作為買方)及本公司(作為擔保人)訂立買賣協議(「該協議」),以代價約港幣 36,100,000元向中國星出售 Triumph Up當時已發行股本約 8.13%權益。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約各方訂立修訂契據,以(其中包括)延長該協議項下之最後截止日期,最後截止日期因而延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交易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完成。扣除出售開支後,出售收取之現金淨額約為港幣 35,600,000元。 21.存貨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燃油 1,323 1,178 財務報表附註 22.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本公司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應收貿易賬款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賬款 996 17,402 1,97211,537 -209 -165 18,398 13,509 209 165 所有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預期可於一年內收回。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包括應收貿易賬款,截至結算日之賬齡分析如下: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本公司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即期 31至60日 61至90日超過 90日 727 165 -104 1,9244935 ---- ---- 996 1,972 - - 本集團之一般信貸期為 30日(二零零六年: 30日)。 23.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本公司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應付貿易賬款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賬款 163 106,259 2295,818 -912 -1,940 106,422 6,047 912 1,940 所有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預期可於一年內償付。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賬款中包括就本集團出售於世兆之 10.2%股本權益自一名買方收取之訂金港幣 100,000,000元(見附註 33)。 財務報表附註 23.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續)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賬款包括應付貿易賬款,截至結算日之賬齡分析如下:本集團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本公司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即期 31至60日 61至90日超過 90日 149 1 -13 2171-11 ---- ---- 163 229 - - 24. 少數股東貸款 該等貸款為無抵押、免息及無固定還款期。該等貸款已於年內償還。 25. 遞延稅項負債 (a)已確認遞延稅項負債 年內遞延稅項負債變動如下: 本集團加速折舊 港幣千元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自收益表扣除(附註 10)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215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215 計入收益表(附註 10) (132)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83 財務報表附註 25.遞延稅項負債(續) (b)未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倘有關稅務利益可能透過動用未來應課稅溢利變現,則遞延所得稅資產就所結轉之稅項虧損確認入賬。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之稅項虧損約為港幣 86,000,000元(二零零六年:港幣 70,000,000元),可供作無限期結轉以抵銷未來應課稅溢利。 由於應課稅溢利不可能用於抵銷稅項虧損,故並無就稅項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26. 股本 股份數目 面值 附註 千股 港幣千元 法定:每股面值港幣 0.01元之普通股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160,000,000 1,600,000 已發行及繳足:每股面值港幣 0.01元之普通股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股份配售 (a) 1,904,464 235,000 19,0452,350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2,139,464 21,395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代價股份配發 (b) 2,139,464 60,000 21,395600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2,199,464 21,995 財務報表附註 26. 股本(續) 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期間之變動如下: (a) 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本公司一名主要股東分別與配售代理及本公司訂立配售協議及認購協議。根據配售協議,配售代理同意代表該名主要股東,向不少於六名獨立承配人,按每股配售股份港幣 1.09元配售最多 235,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根據認購協議,該名主要股東有條件同意按每股認購股份港幣 1.09元之價格,認購數目相等於由配售代理成功配售之配售股份數目之新股份。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已按扣除開支前總代價約港幣 256,000,000元配發及發行 235,000,000股新股份。 (b) 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世兆與 Joy Idea訂立協議,以總代價港幣 200,000,000元購買十六浦物業發展 12.25%全部已發行股本及相關貸款。部分代價港幣 152,000,000元以現金支付,而部分則按議定發行價每股港幣 0.80元配發及發行 6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支付。釐定代價之詳情釐於本公司就此項交易所刊發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之通函內披露,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配發及發行代價股份(見附註 19(c))。 27. 僱員退休金福利 (a) 界定供款退休計劃 本集團已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香港僱傭條例管轄範圍內受聘的僱員設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為界定供款退休計劃,由獨立信託人管理。根據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其僱員各自須為計劃作出供款,金額為僱員有關收入的 5%,有關月入的上限為港幣20,000元。計劃供款將即時歸僱員所有。 (b)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設有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旨在激勵及獎勵曾對本集團業務成就作出貢獻之合資格參與者。購股權計劃之合資格參與者包括本公司之董事及本集團其他僱員。購股權計劃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八日生效,除非經另行撤銷或修訂,計劃將自採納計劃日期,即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起持續有效 10年。根據購股權計劃,本公司之董事可全權邀請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或本集團持有任何股權之任何實體之任何僱員、行政人員或高級職員(包括任何董事)及任何合資格參與購股權計劃之顧問、代理商、諮詢顧問、賣方、供應商或客戶接納購股權以認購本公司股份 (「股份」)。 購股權計劃內並無條文規定承授人須達致任何表現目標或於行使購股權前須持有購股權的若干期限,惟本公司可不時全權酌情訂明有關建議授出購股權的規定。 財務報表附註 27.僱員退休金福利(續) (b)購股權計劃(續) 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將予授出之全部購股權而可予發行之股份最高數目,合共不得超過購股權計劃採納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10%。 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徵求股東批准更新購股權計劃之 10%上限,惟在「更新後」之上限下,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將予授出之全部購股權而發行之股份最高數目,不得超過上限獲批准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10%。就計算「更新」後之上限而言,先前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之購股權(包括該等在其他計劃項下尚未行使、已註銷、已失效或已行使之購股權)不會計算在內。 儘管如前文附註 27(b)所述,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之全部在外流通且尚未行使之購股權而可予發行之股份最高數目,概不得超過不時已發行股份總數 30%。 於任何 12個月期間,因行使每名參與者獲授之購股權(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之購股權)而已發行及將發行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任何一份特定購股權之行使價均由本公司董事會於提出要約時全權決定,但無論如何行使價不得少於以下三者之最高者: (i)股份於授出日期(必須為營業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之官方收市價; (ii)股份於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之平均官方收市價;及 (iii)每股股份之面值。 授出購股權之要約最遲須於要約日期後 28日內由承授人支付港幣 1元之代價接納。所授購股權之行使期由本公司董事會決定,惟該期間自購股權獲授出或視為授出及接納當日起計不得超過 10年。 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截至結算日,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任何購股權。 財務報表附註 28.儲備 本集團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 可供分派 資本贖回 物業重估 少數股東 股份溢價 儲備 儲備 儲備 保留溢利 總計 權益 權益總額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362,920 52,333 976 187,065 27,160 630,454 31,235 661,689 配售新股份 253,800 - - - - 253,800 - 253,800 發行股份成本 (4,204) - - - - (4,204) - (4,204) 本年度溢利 - - - - 28,380 28,380 19,779 48,159 本年度已宣派中期股息 - - - - (3,209) (3,209) (10,710) (13,919)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612,516 52,333 976 187,065 52,331 905,221 40,304 945,525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612,516 52,333 976 187,065 52,331 905,221 40,304 945,525 配發代價股份(附註 26(b)) 47,400 - - - - 47,400 - 47,400 本年度溢利 - - - - 2,314 2,314 13,958 16,272 本年度已宣派中期股息 - - - - - - (4,279) (4,279)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659,916 52,333 976 187,065 54,645 954,935 49,983 1,004,918 下列公司之保留儲備: 本公司及附屬公司 612,516 52,333 976 - 52,729 718,554 40,304 758,858 聯營公司 - - - 187,065 (398) 186,667 - 186,667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612,516 52,333 976 187,065 52,331 905,221 40,304 945,525 本公司及附屬公司 659,916 52,333 976 - 70,493 783,718 49,983 833,701 聯營公司 - - - 187,065 (15,848) 171,217 - 171,217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659,916 52,333 976 187,065 54,645 954,935 49,983 1,004,918 財務報表附註 28. 儲備(續) 本公司 股份溢價港幣千元 保留溢利港幣千元 總計港幣千元 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 配售新股份 發行股份成本 本年度溢利本年度已宣派中期股息 362,920 253,800(4,204)-- 67,969 --2,889 (3,209) 430,889253,800(4,204)2,889(3,209) 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 612,516 67,649 680,165 於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 配發代價股份(附註 26(b)) 本年度溢利 612,516 47,400- 67,649 -4,279 680,16547,4004,279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 659,916 71,928 731,844 29. 經營租約承擔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根據不可撤銷經營租約之應付未來最低租賃總額如下: 本集團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本公司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於一年內 於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兩年) 3,757 1,575 2,3901,959 -- 821- 5,332 4,349 - 821 財務報表附註 30. 或然負債 於結算日,本公司曾作出以下承諾: (a) 本公司當時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持有之一家聯營公司所獲授銀團貸款融資為港幣 1,60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本公司承擔之擔保金額最高為港幣 86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於結算日,該聯營公司已動用之銀團貸款融資為港幣 1,01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 (b) 本公司一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獲授之貸款融資最多達港幣 25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本公司承擔之擔保金額最高為港幣 250,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 根據中和邦盟評估有限公司進行之估值,本公司董事認為,該聯營公司與該附屬公司之財務擔保合約之公平價值分別為港幣 63,000,000元及屬象徵性質。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號(修訂),於本集團及本公司資產負債表內確認之財務擔保合約賬面值為港幣 63,000,000元(二零零六年:無)。 31. 關連人士交易 (a) 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Joyspirit Investments Limited(「貸款人」)(作為貸款人)與顯羅皇殿博彩中介人有限公司 (「借款人」)(作為借款人)訂立貸款協議(「貸款協議」),借款人為於澳門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分別由本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楊海成先生(「楊先生」)、陳漢強先生(「陳先生」)及一名獨立第三方擁有 56%、24%及20%權益。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楊先生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37.94%權益,而陳先生則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16.26%權益。 根據貸款協議,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港幣 50,000,000元之融資(「貸款融資」),有關款項已用作借款人於澳門顯羅皇殿經營博彩中介人業務之一般營運資金。貸款之應付利息乃根據以下兩者之較高者計算: (i)年利率 20厘;及 (ii)相等於借款人經審核財務報表所示借款人於最近財政年度未計貸款所有利息支出前之溢利淨額 18%(「借款人溢利」)之金額。有關貸款已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動用。 考慮到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貸款融資,楊先生及陳先生已為貸款人利益簽立擔保,作為貸款融資之抵押品,據此,擔保人共同及各自作出無條件不可撤回擔保,保證借款人妥為及準時償還不時到期抵押債項及╱或其中任何部分以及借款人妥為及準時履行及遵守貸款協議所載其所有責任。 此外,根據借款人與貸款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之期權契據(「期權契據」),借款人同意向貸款人授出期權。貸款人可於期權契據日期起計 57個月內任何時間,按不超過行使期權時借款人溢利潤 4倍之 20%計算之期權價行使期權。於期權獲行使後,貸款人將可分佔於完成配發及發行期權項下股份之日借款人經擴大股本 20%。貸款人不得行使期權。 本公司董事認為,此等交易乃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公平磋商後,於本集團日常業務中進行。此等主要關連交易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之通函。 於二零零六年內,已收到借款人之借款利息約港幣 10,000,000元。 貸款人已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終止貸款協議,而借款人已於同日償還貸款港幣 50,000,000元。 財務報表附註 31. 關連人士交易(續) (b) 除上述者外,本集團於年內亦曾與關連人士進行下列交易: 二零零七年二零零六年附註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已收及應收管理收入-一家聯營公司 (i)(ii) 4,534 2,877 已收及應收旅遊服務收入-聯營公司 (i)(iii) 1,150 552-主要管理人員 (iii) 641 643-主要管理人員之近親 (iii)-260 1,791 1,455 於結算日來自管理服務之應收賬款-一家聯營公司 354 於結算日來自旅遊服務之應收賬款-聯營公司 344 (i) 本公司董事楊海成先生及李兆祥先生為該等聯營公司之董事。 (ii) 管理費自本集團提供服務產生之實際成本扣除。 (iii) 旅遊代理服務收入乃根據提供予其他顧客之類似價格及條件收費。 (c) 主要管理人員為本公司董事。已付彼等之酬金詳情載列於附註 11。 32. 資產抵押 (a)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團向若干銀行抵押定期存款約港幣 800,000元(二零零六年:港幣 700,000元),以就其業務取得約港幣 800,000元(二零零六年:港幣 700,000元)之數項銀行擔保。 (b) 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世兆就有關授予十六浦物業發展之銀團貸款向一間代表銀團貸款人之銀行抵押其於十六浦物業發展之全部股份(二零零六年:無)。 財務報表附註 33. 結算日後非調整事項 (a) 於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Golden Sun Profits Limited(「Golden Sun」)與當時獨立第三方 Maruhan Corporation (「Maruhan」)就建議出售世兆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若干股本權益(其後如下文所述由各訂約方協定為 10.2%)訂立意向書及保密協議。根據保密協議, Maruhan已向本集團支付合共港幣 100,000,000元,作為簽訂正式買賣協議之訂金。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 Golden Sun及本公司與 Maruhan訂立買賣協議,以出售 i)世兆全部已發行股本 10.2%權益;及 ii)約港幣 66,000,000元世兆股東貸款之 10.2%,作為總代價約港幣 208,500,000元。交易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完成,而本集團錄得出售收益約港幣 117,600,000元。於出售完成後,本集團於有關聯營公司之實際權益由 49%減至約 44%。 (b) 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本公司與 Maruhan訂立認購協議,以按每股港幣 1.062元認購本公司 220,000,000股股份。發行之所得款項總額約為港幣 233,600,000元,已用作一般營運資金。認購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增加約港幣 2,200,000元至約港幣 24,200,000元,而股份溢價在扣除開支前增加約港幣 231,000,000元至約港幣 891,000,000元。 34. 已頒佈但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之修訂、新訂準則及詮釋之潛在影響 本集團並無提前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修訂、新訂準則及詮釋。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此等準則或詮釋不會對本集團之財務報表構成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 1號(修訂)資本披露 1 香港會計準則第 1號(經修訂)財務報表呈報 2 香港會計準則第 23號(經修訂)借款成本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號金融工具:披露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8號經營分部 2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 10中期財務報告及減值 3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 1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2號-集團及庫存股份交易 4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 12服務經營權安排 5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 13顧客長期支持計劃 6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 14香港會計準則第 19號-界定福利資產限額,最低資金規定及其相互關係 5 1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2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3自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4自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5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6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或之後開始年度期間起生效 35. 比較數字 若干比較數字已重新分類,以符合本年度之呈列方式。 五年財務概要 業績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零六年二零零五年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二零零四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三年港幣千元 營業額:持續經營業務 已終止經營業務 103,754 - 103,530 - 100,905 - 61,564130,392 -116,838 103,754 103,530 100,905 191,956 116,838 除稅前溢利 所得稅 16,944 (672) 48,531 (372) 31,783 - 29,966 (642) 35,884(167) 本年度溢利 16,272 48,159 31,783 29,324 35,717 應佔溢利:本公司權益持有人 少數股東權益 2,314 13,958 28,380 19,779 12,291 19,492 15,442 13,882 35,7107 16,272 48,159 31,783 29,324 35,717 每股盈利-基本 -攤薄 0.11港仙 不適用 1.41港仙 不適用 0.66港仙 不適用 0.98港仙 不適用 9.0港仙不適用 資產及負債 二零零七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六年港幣千元 於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五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四年港幣千元 二零零三年港幣千元 資產總值 負債總額 少數股東權益 1,197,379 (170,466) (49,983) 978,395 (11,475) (40,304) 712,094 (31,360) (31,235) 137,549 (39,636) (11,743) 83,914(53,509)(1,118)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資產淨額 976,930 926,616 649,499 86,170 29,287 MACAU SUCCESS LIMITED 澳門實德有限公司 * Website 網頁:www.macausuccess.com